12月4日足球日報,長春大眾卓越女足官方發布處罰通告,稱隊中的29歲國腳烏日古木拉“嚴重違反球隊紀律、多次違背合同約定”,給予其停賽、停訓、停薪的“三停”處罰。

長春大眾卓越女足在通告中列出了烏日古木拉的五項“違規違紀事實”:
1.嚴重違反合同與租借約定:2023年5月,俱樂部基于支持球員個人發展的考慮,同意烏日古木拉租借至海外俱樂部,并明確約定歸隊期限。然而,烏日古木拉在2024年5月租借期滿后,無視合同義務,拒絕按期歸隊。
2.私自接觸并簽約第三方:在與俱樂部合同存續期間,烏日古木拉未經許可,私下與國內其他足球單位簽署協議,意圖代表其參賽,此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
3.對抗行業生效裁決:針對其違約行為,中國足球協會糾紛解決委員會及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已先后作出裁決,明確要求其必須繼續履行與我俱樂部的合同。但該球員在裁決生效后,仍拒不執行,繼續擅自代表其他單位進行訓練及比賽,公然挑戰行業管理權威與仲裁嚴肅性。
4.嚴重破壞球隊紀律與比賽秩序:在其短暫歸隊期間,于關鍵比賽前夜因個人感情問題在球隊駐地酒店公然喧鬧,嚴重干擾全隊備戰直接影響比賽成績,之后又未經批準擅自離隊,表現出對球隊集體利益的極端漠視。
5.長期缺乏職業精神與契約精神:綜合其此前因個人原因引發資格糾紛,以及近年來一系列無視合同、對抗管理、損害球隊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的契約精神缺失。

長春大眾卓越女足表示,烏日古木拉的上述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俱樂部的合法權益,對吉林省、長春市的足球利益造成損害,更破壞了足球行業基本的轉會秩序、合同嚴肅性與職業道德底線,產生了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俱樂部保留對其進一步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烏日古木拉現年29歲,入選了中國女足的最新一期集訓名單,隨隊前往西班牙和英國參加熱身賽,在上個月結束的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中,她代表廣東隊出戰。目前烏日古木拉本人尚未對此事做出回應。
來源:綜合長春女足官方、足球報、等
